在 2025 年的全球化经济中,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境争议的基石。了解如何确保外国仲裁裁决得到承认和执行,对于处理涉华争议的企业和法律专业人士来说至关重要。作为 1987 年《纽约公约》的签署国,中国提供了一个健全的框架,在 2012-2022 年期间,执行案件的成功率达到 91%。本指南对法律依据、程序步骤、拒绝理由和最新趋势进行了分析,以帮助您取得成功。
什么是外国仲裁裁决?
外国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在被申请执行的司法管辖区以外(此处指中国以外)作出的裁决。换言之,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做出的裁决不属于外国仲裁裁决。
对于在以下情况下做出的任何仲裁裁决 香港, 澳门或 台湾根据《纽约公约》,此类裁决的执行由中国大陆与这些地区之间的互惠安排而非《纽约公约》管辖。因此,根据中国的法律制度,此类仲裁裁决不被视为外国仲裁裁决。
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法律框架
中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结合了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,以确保与全球标准保持一致。
纽约公约》:中国的作用
中国加入 1958 年 纽约公约 该公约于 1987 年 1 月 22 日生效,自 1987 年 4 月 22 日起适用于其他缔约国的裁决。中国通过了两项保留:
- 互惠:仅适用于《公约》签署国颁发的奖项。
- 商业范围:仅限于商业纠纷,无论是否为合同纠纷,但不包括家庭纠纷等非商业事务,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纠纷除外。
国内法律和 SPC 指南
第 290 条 民事诉讼法 该法纳入了《纽约公约》,优先考虑与国内法相冲突的条约。最高人民法院(SPC)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执行:
- 1987 年通知(法发[1987]5 号):确定管辖权和审查标准,并与《公约》第 V 条保持一致。
- 1995 年通知(法发[1995]18 号):要求法院向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拒不执行的情况,助长执法偏向。

如何在中国执行外国仲裁裁决
在中国,通过法院执行裁决有一套明确的程序,将承认和执行合二为一。
第 1 步:选择正确的法院
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:
- 答辩人居住地或住所。
- 答辩人的主要业务办事处位于
- 答辩人的财产所在地(如果没有住所/企业)。
第 2 步:提交所需文件
包括
- 仲裁裁决书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。
- 仲裁协议原件或经认证的仲裁协议。
-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。
- 外语文件的中文翻译公证。
法院关注的是程序有效性,而不是裁决的是非曲直。
步骤 3:遵守时间限制
申请必须在以下日期起两年内提交:
- 裁决规定的执行期限。
- 裁决生效日期(如果未指明截止日期)。
步骤 4:了解流程
- 申报:提交文件;法院通知答辩人。
- 国防:答辩人可根据《纽约公约》第五条提出质疑。
- 裁决:如果获得批准,民事部将予以确认,执行部将予以执行。拒绝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。
- 临时措施:法院可冻结和拍卖资产。
时间表:46% 的案件在 180 天内解决。
拒绝执行的理由
中国法院严格遵守 第 V 条 纽约公约》规定的拒绝理由。理由包括
- 无效仲裁协议:由于无行为能力或非法行为。
- 正当程序问题:通知不当或无法陈述案情。
- 权力过大:裁决超出协议范围或涉及不可仲裁事项。
- 程序违规:法庭组成不当。
- 无约束力裁决:搁置或悬挂在座位上。
- 公共政策:违反中国公共政策或不可仲裁的问题(无论被申请人是否援引,法院都将对这一理由进行审查)。
2001 年至 2022 年,在 243 起案件中,只有 43 起被拒绝,主要是因为程序问题。
仲裁执行的趋势
- 成功率:203 项申请(2012-2022 年)中的 91% 获得完全认可。
- 申请人的地理分布:最大的三个申请者来源国是新加坡、美国和韩国。
- 仲裁裁决的来源:裁决数量最多的三个来源是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(SIAC)、国际棉花协会(ICA)和国际商会(ICC)。
- 地区聚焦:山东和江苏法院受理的案件最多。
- 改革建议:2024 年仲裁法草案将预留时限缩短至三个月,并增强了服务的灵活性。
在中国成功执法的技巧
- 验证管辖权:确保根据答辩人的所在地或资产情况选择正确的法院。
- 准备文件:包括经认证的译文,以避免延误。
- 预测挑战: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对第五条的反对意见。
- 聘请当地专家:熟悉 SPC 报告的法律顾问可以简化流程。
常见问题 (FAQ)
1.在中国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?
请回答:申请必须在以下日期起两年内提交:
- 奖励规定的绩效期的最后一天,或
- 如果没有说明绩效期,则为奖励的生效日期(即接收日期)。
2.申请承认与执行的相关费用是多少?
答:是的:承认和执行判决的法院费用因案件价值而异,但通常从索赔金额的 1% 到 2% 不等。这些费用一般必须提前支付,但也可以要求被告退还。 在此尝试使用法庭费用计算器。
额外费用可能包括翻译费、公证费、律师费和出席听证会的差旅费。
3.能否对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的裁决提出上诉?
答:可以:可以,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,中国当事人可以在 10 日内,外国当事人可以在 30 日内,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拒绝执行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,这加强了支持执行的立场。
4.在强制执行之前是否可以要求采取临时措施(如冻结资产)?
答:不可以:不可以,只有中国仲裁机构审理的案件才可以这样做。
结论:您的执法成功之路
中国的支持执行框架植根于《纽约公约》,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得到加强,为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可靠的途径。凭借91%的成功率和2025年的持续改革,申请人可以自信地驾驭这一过程。请随时关注《2024 年仲裁法》等最新变化,并就复杂案件咨询当地专家。
更多阅读
探索 纽约公约》网站 或 SPC 的指导,以获得更深入的见解。
了解更多 如何起草有效的仲裁协议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