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更新:2026-05-25
导言
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,中国法院开始明确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地位。.
关于图像的争议 “春风带来柔情” 是这一领域的代表性案例。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,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关键问题上:图片是否构成受保护的作品、原告是否拥有版权、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。.
阅读判决书全文:https://english.bjinternetcourt.gov.cn/pdf/BeijingInternetCourtCivilJudgment112792023.pdf
案号:(2023)京0491民初11279号

I.图像是否构成版权作品
它能被称为 “作品 ”吗?
第一个问题是,根据中国《著作权法》,争议图片是否属于 “作品”。.
法院审查了整个创作过程,认为原告在智力方面做出了贡献,其中包括
- 设计表现人物的方式;;
- 选择提示词语;;
- 安排提示顺序;;
- 设置相关技术参数;;
- 选择符合预期结果的图像。.
这些活动构成了有意义的智力投入。.
法院进一步指出,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缺乏自由意志和法律人格。在现阶段,人工智能仍然是一种技术工具。从本质上讲,其创造过程是 “人类利用工具进行创造”。”
因此,只要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反映了人类原创的智力贡献,就可以被认定为受保护的作品。.
美术作品分类
法院还认为,该图像是由线条和色彩构成的平面艺术作品,具有审美价值,应被归类为美术作品(“美术作品”,更多内容请参见《纽约公约》第 3 条)。 中国版权法).由于可以对其进行明确分类,“其他作品 ”条款并不适用。.
II.原告是否拥有版权
第二个问题涉及版权所有权。.
由于人工智能模型不是个人或法律实体(更多信息请参阅《人工智能公约》第 2 条 中国版权法),它们不能被视为作者。它们只是技术工具。.
法院认为,版权属于做出创造性智力贡献的人。虽然图像是由人工智能系统生成的,但原告构思了创意,设计和安排了提示,调整了参数,并选择了最终结果。.
因此,原告被认定为图片的作者和版权所有者。.
III.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
第三个问题是被告未经授权的使用是否构成侵权。.
法院认定,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了图片,去除了与原告链接的水印,侵犯了原告的版权权利。不适用法定抗辩。.
法院命令被告
- 停止侵权行为;;
- 公开道歉;以及
- 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。.
被告最终被判赔偿人民币 500 元。.
结论
春风送暖 “案为中国人工智能作品的版权保护提供了重要指导。.
它证实了这一点:
- 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如果反映了人工智能用户的原创性,可以受到保护。.
- 控制创作过程的用户可被认定为作者。.
- 未经授权的使用可能导致民事责任,包括损害赔偿和道歉义务。.
该判决加强了以人为本的版权保护方法,反映了中国努力使传统法律原则适应新兴技术。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