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商標的法律基礎
國內法:
-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:該法於 1982 年首次頒佈,規範中國商標的註冊、使用、保護和管理。該法經過多次修訂,以納入經濟實踐和國際承諾的變化。
- 商標法實施條例:這些條例就各種商標相關事項,包括申請、審查、異議及執行,提供詳細的程序指引。
- 反不公平競爭法:本法針對不公平競爭行為,例如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知名但未註冊商標,例如公司名稱、個人名稱、網域名稱、產品名稱、包裝或其他符號,以補充商標保護。
國際法:
保護工業財產巴黎公約 :作為簽署國,中國給予外國申請人 相同的保護 作為國內申請人。 - 馬德里協定與議定書:國際申請人可以透過簡化程序指定中國為商標保護對象。
- 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》(TRIPS):中國遵守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》確保了世界貿易組織(WTO)所要求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執行的最低標準。
保護原則:
- 先申請原則:在中國,商標權授予先申請商標的申請人,不考慮在先使用。
- 善意原則:申請人應善意申請商標,無惡意侵犯他人權利之意圖。
中國商標的種類
- 文字標記:包括字母、數字和單字。
- 具象標誌:標誌、符號或圖形元素。
- 組合標記:文字與圖形的混合。
- 顏色組合:識別品牌的特定顏色排列。
- 聲音標誌:與品牌相關的獨特聲音。
- 三維(3D)標誌:獨特的形狀或包裝。
在中國申請商標的途徑
- 國內申請:直接申請,或自首次申請/國際展銷日起6個月內,在《巴黎公約》的另一締約國提出後續申請
透過馬德里系統擴展領土 :如果申請人所在國家或地區是《馬德里議定書》的成員國,他們可以在國際申請中要求領域延伸至中國。這種方法對於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(特別是3個以上)國家尋求保護更有效率。
在中國註冊商標的成本


專業費用 :使用商標律師或代理人可能涉及額外費用,視服務提供者而定。 請在此下載我們的收費表。 - 續展費用(如適用):在中國,商標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,每10年可續展一次,費用為每類500元人民幣。
商標申請期限與程序
步驟 1:進行商標查詢
在申請之前,必須先檢查 CNIPA 資料庫,以確保商標是獨一無二且不會侵犯現有商標。
步驟 2:準備所需文件
- 申請人資訊:公司的營業執照或個人的護照。
- 商標設計: 高品質的 BW 商標表示(若標示顏色,則需彩色圖像)。
- 授權書:如果透過代理人提出申請。
- 優先索賠文件:如適用,先前申請或展覽的證明。
步驟 3:提交申請
申請可直接向 CNIPA 提出,或透過馬德里系統進行國際註冊。 支付正式費用,並保留付款收據。
步驟 4:由 CNIPA 進行審查
- Formal Examination:確保申請符合所有申請要求。
- 實質審查:評估商標的顯著性,並檢查與現有商標的衝突。
步驟 5:刊登反對意見
如果獲得核准,該商標將在《商標憲報》上公佈三個月的異議期,在此期間任何第三方均可提出異議。

商標拒絕的常見原因
相對原因
- 與現有商標的相似性:擬使用的商標被認為與現有的註冊/待批商標混淆性相似(例如,"Starbake 「與 」Starbucks")。
- 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:例如,如果 "Coca-Cola 「已經因飲料而馳名,則在服裝上使用 」Coca-Cola"。
- 侵犯在先權利:未經授權使用第三方的作品或名人圖像 (例如:姚明)。
- 惡意申請:惡意申請,例如搶注(抄襲尚未在中國註冊的外國品牌)和囤積(註冊商標僅為轉售,無使用意圖)。
絕對理由
- 缺乏獨特性:商標過於一般化(例如藥品的 "Aspirin「)或描述性(例如蛋糕的 」sweet"),無法區分商品或服務。
- 負面社會影響:例如,「Gangster」、「Thug」。
- 誤導性用語:例如,水果沒有認證的 「有機」。
- 宗教或文化不敏感:未經授權直接使用宗教符號(如佛像、十字架)。
複試
中國商標異議
反對理由
與在先的註冊(第 30 條)/公告(第 30 條)/申請(第 31 條)/使用(第 32 條)商標相似。 侵犯先前的權利(如設計、版權)(第 32 條)。 有事先關係的寮屋 (第 15 條)。
回應反對意見
申請人必須在30 天內回應,向 CNIPA 提交證據和反駁。
反對時間
商標無效
第三人或 CNIPA 可以類似異議的理由提起無效程序,但無效程序僅針對註冊商標公告後,但最好在註冊日期起 5 年內提出。
反對時間
註銷商標
任何人只能以該商標連續三年未在中國使用為由,向 CNIPA 請求註銷該商標。
取消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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