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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5月25日

簡介

隨著產生式人工智慧的快速發展,中國法院已開始釐清人工智慧產生作品的著作權地位。.

影像爭議 “「春風送暖」” 是該領域的代表性案例。根據北京互聯網法院的一審判決,爭議的焦點集中在三個關鍵問題上:圖片是否構成受保護的作品、原告是否擁有著作權、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。.

閱讀更多判決內容:https://english.bjinternetcourt.gov.cn/pdf/BeijingInternetCourtCivilJudgment112792023.pdf

案號:(2023)京0491民初11279號

I.圖片是否構成著作權作品

它可以被定性為「作品」嗎?

第一個問題是爭議圖像是否符合中國著作權法中 「作品 」的定義。.

法院審查了整個創作過程,發現原告做出了智力貢獻,包括:

  • 設計角色的呈現方式;;
  • 選擇提示字詞;;
  • 安排提示順序;;
  • 設定相關技術參數;;
  • 選擇符合預期結果的影像。.

這些活動構成有意義的智力投入。.

法院進一步指出,生成式 AI 模型缺乏自由意志和法律人格。在現階段,人工智能仍是一種技術工具。本質上,創造過程是 「人類利用工具創造」。“

因此,只要人工智能產生的圖像反映了人類原創的智慧貢獻,就可以被認定為受保護的作品。.

歸類為美術作品

法院進一步認為,該圖片是由線條和色彩組成的平面藝術作品,具有美學價值,應歸類為美術作品。 中國著作權法).由於可以清楚分類,因此「其他作品」條文並不適用。.

II.原告是否擁有版權

第二個問題涉及版權所有權。.

由於 AI 模型不是個人或法律實體(詳見《英屬維多利亞公約》第 2 條),因此,AI 模型不具有法律效力。 中國著作權法),它們不能被視為作者。它們只扮演技術工具的角色。.

法院認為,版權屬於作出創造性智慧貢獻的人。雖然圖片是由 AI 系統產生,但原告構思了構想、設計並安排提示、調整參數,並選擇最終結果。.

因此,原告被認定為該圖像的作者和版權所有人。.

III.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

第三個問題是被告未經授權的使用是否構成侵權。.

法院認為被告未經允許使用圖片,並移除與原告連結的水印,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權利。不適用法定抗辯。.

法院命令被告:

  • 停止侵權行為;;
  • 公開道歉;以及
  • 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。.

被告最終被判支付人民幣 500 元的損害賠償。.

總結

春風送暖 “案為中國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提供了重要指導。.

它證實了這一點:

  1. AI 所產生的作品若能反映 AI 使用者的原創性,則可受到保護。.
  2. 控制創作過程的使用者可被認定為作者。.
  3. 未經授權使用可能導致民事責任,包括損害賠償和道歉義務。.

該判決強化了以人為本的著作權保護方式,也反映出中國努力使傳統法律原則適應新興技術。.